臺南市100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
「法律達人~青少年認識法律搶答比賽」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ㄧ、教育部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二、臺南市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。
貳、目的:透過法律常識之比賽,讓青少年認識生活上的相關法律知識,提升青年守法之能力,降低犯罪發生率。。
參、指導單位:司法院、教育部、法務部、臺南市政府。
肆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、臺南市政府稅務局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南分會、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南分會、臺南市觀護協會、臺南觀護志工協進會。
伍、承辦單位:臺南市北區文元國民小學、臺南市新營區新民國民小學及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民小學。
一、分區初賽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(人員):
(一)南區: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民小學;訓導處:林明紅主任;電話:2932371轉512;網路電話:88020;電子信箱:tnhorng@tn.edu.tw。
(二)北區:臺南市新營區新民國民小學;訓導處:陳靖宇老師,電話:6562152轉374;網路電話:143072;電子信箱:smes0912133457@gmail.com。
二、總決賽:臺南市北區文元國民小學;訓導處連國樑主任;電話:3584371轉803;網路電話34020;電子信箱:tngowlia@tn.edu.tw。
陸、協辦單位:臺南市大成國民中學、臺南市南區喜樹國民小學。
柒、整體活動規劃、各主辦單位聯絡窗口(含活動諮詢):
一、教育局:中等教育科劉嘉貞科員,電話:2991111轉8671;網路電話:99213;電子信箱:edu808@tn.edu.tw。
二、學校單位:文元國小輔導室林志政主任,電話:3584371轉804;網路電話:34030;電子信箱:tnhs0502@tn.edu.tw。
捌、參加對象:
玖、報名日期:
(一)分區初賽:請學校依所在區域分別報名南區或北區之場次;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1日(星期二)止,逕向各分區承辦學校報名,報名表如附件一(表1、2),分配區域如下:
1、南區場次:原南市區、新豐區之市立國高中。
2、北區場次:曾文區、新營區、新化區、北門區之市立國高中
(二)複賽決賽:俟分區初賽辦理完畢後由分區承辦學校於10月31日(星期一)前彙整晉級隊伍名單至決賽承辦學校;參加人員必須與初賽人員名單一致,如未依規定,將取消參賽資格。答題人員如有更動,請於前述時間依限傳送更動名單於決賽承辦學校(文元國小),人員需為原報名人員中更替;如無異動,則視為同預賽答題人員。
拾、報名方式:以電子郵件及傳真並行,傳送後請務必主動確認各承辦單位是否確實收件;承辦單位收件後惠請一併回復收件情形。
(一)E-mail及傳真:
1.南區(億載國小):E-mail:tnhorng@tn.edu.tw;傳真:2932365。
2.北區(新民國小):E-mail:smes0912133457@gmail.com;傳真:6561831。
3.決賽(文元國小):E-mail:tngowlia@tn.edu.tw;傳真:3584373。
4. E-mail檔名傳送:以「○○國中100年度法律達人」,傳送後請務必確認。
(三)預訂於100年10月14日(星期五)於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公布參賽隊伍(公布校名、隊伍名稱、比賽場次、比賽時間)。
拾壹、比賽日期、時間和地點:
一、說明會:100年9月16日(星期五);地點:臺南市議會B1會議室。
二、領隊會議(抽籤暨賽前說明):100年度10月12日(星期三)上午10:00至12:30(備午餐);地點: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學中棟1樓大型會議室(臺南市北區海安路3段815號;近花園夜市)。
三、初賽(南區):
四、初賽(北區):
五、複賽及決賽:100年11月3日(星期四);比賽地點:臺南市大成國民中學(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306號)。
拾貳、比賽內容:生活法律常識,請參考下列網站資料:
拾參、活動流程及比賽方式:
拾伍、獎勵:
一、學生部份:
(一)進入複賽(通過預賽、未晉級決賽者)各隊學生請各所屬學校敘予相關獎勵,以資鼓勵。
(二)決賽隊伍獎勵方式:本比賽採淘汰制,每場次優勝隊伍晉級下一場次,依場次成績錄取前五名,餘併列第6名。
二、指導教師部分依照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」辦理。
拾陸、其他注意事項:
拾柒、經費來源:由教育部「友善校園」專款及主辦單位分攤相關經費支應,經費概算如附件三。
拾捌、辦理本案有功人員,由各承辦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敘奬。
拾玖、本計畫奉 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